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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起纠纷 调解结案促和谐

 案情简介:

甲乙系朋友关系,被告乙因经营需要向原告甲借款,并于x年x月x日向原告甲出具借款本金为100万元的借条一份,同时将前期借款的应付利息转化为借款本金又出具了一份借条。两份借条中均约定了利息计算方式。后上述款项经原告甲多次催告无果,遂成讼。

 

案件结果: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乙分期向原告甲返还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若被告未按约定足额履行,需另行支付违约金。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原告甲负担。

 

律师点评:

舜江所律师接手本案后迅速了解借款前后经过、本金及利息支付情况等基本案情,在熟悉案情的基础上,根据证据材料、相关法律法规等进一步明确是否存在利息超出法律规定的情形。同时明确委托人的诉求系尽量推迟还款期限,而若由法院直接判决则判决书指定的履行期限一般较短,如未按期履行需要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利息,且委托人存在被申请强制执行的可能,故在庭审中舜江所律师积极争取调解的机会,并在分期还款方案的磋商、确定中发挥重要作用,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本案以调解结案。

调解是多元矛盾纠纷解决的一种方式,具有积极价值。本案中,舜江所律师积极促成调解,对法院而言可以提高办案效率并节约后续强制执行等司法资源;对当事人而言有利于化解双方矛盾维系双方友谊,同时也满足了委托人乙推迟还款期限的诉求,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司法效果。

 

律师建议:

  1、借款时应签订条款完备的书面借款合同,利息、违约金的约定需合法。

  2、在出借款项或还款时应尽量选择可以留痕的方式,例如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转账等,同时在转账时应明确备注款项用途。

  3、妥善保存借款合同、欠条、转账凭证等相应证据。

  4、及时归还借款,避免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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