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应上虞市司法局的邀请,由我所律师张庆花及律师助理方园园参加由上虞市机关事业单位团委组织的青年志愿者“三下乡”活动,进行法律咨询及法制宣传。本次下乡活动来到上虞市小越镇,在镇政府团委的协助下,我们在人流量集中的街口进行法制宣传,分发普法宣传资料,其中由上虞市司法局制作的《案例100例》,其中收录了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具有代表性的纠纷,包括含有法院的判决结果及律师的点评,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还有群众进行法律咨询,我们都耐心的给予讲解,他们满意而归。通过这样的活动,不仅贴近了我们法律工作者与群众的关系,而且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我们作为法律工作者,用法律知识服务群众,让我们的工作更具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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