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都需要不断补充新鲜的血液。律师行业的发展也不能例外。有人认为律师事务所培养青年律师更多的是尽义务。故而导致了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对青年律师的培养不愿意投入过多的精力。实际上,这样的认识是十分片面的,当然这也不利于律师事务所的长远发展。培养青年律师不仅是出于律师行业发展与青年律师自身成长的需要,也是律师事务所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上虞市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本市律师行业的发展,广泛听取业界意见,出台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大力促进律师行业发展水平的推进,浙江舜江律师事务所在上虞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本市律师行业发展的支持及青年律师的培养的思想的带领下,一直在如何培养青年律师的道路上探索。
1. 管理制度的改革,为青年律师的培养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我市律师事务所多数是20人以下的小型所。相当一部分律所的管理体制为松散型的提成制事务所。律所规模之小,几乎无管理可言,因此青年律师的培养也往往被忽略。舜江所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积极探索改革管理体制之道。具体而言,舜江所针对青年律师的特性为他们量身定做切实可行的制度:如青年律师培养经费的年度预决算制度、在律师事务所分配规则中专门规定青年律师分配的倾斜政策、青年律师疑难案件指导与研讨制度等。舜江所竭力打造青年律师学习锻炼的平台,始终将“让青年律师走出去”作为目标。
2. 加大投入,减少青年律师后顾之忧
生存是发展的前提。对青年律师的培养首先要保障青年律师能够获得维持其基本需求的收入,才能使青年律师安心实务技能的训练和法律问题的研究,不必为生计担忧。舜江所正是深刻考虑到了青年律师这一现实生存及发展现状。
(1)舜江所对担任律师助理的实习律师和其他青年律师,按月支付工资,并且舜江所保证律师助理的收入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水平。并且根据协助办案的情况给予一定的提成。舜江所实行的实习律师底薪加提成制模式在上虞地区乃至整个绍兴地区都属首创。这极大的解决了实习律师及青年律师在入行之初的发展之困。当然,这也是因为舜江所一直坚信行业的薪酬水平决定了吸引人才的质量。
(2)对于已经转为聘用律师的青年律师,享受最高的分配比例。舜江所深切考虑到青年律师的发展现状,因此律师代理费在缴纳国家相应的税费后均全额返还给律师。当然这一举措不光是针对青年律师,舜江所全体律师均享有此分配方案。这一举措极大的提高了律师的积极性,也使优秀的青年律师人才不会因为现实生存压力而流失。
(3)对于案源不足的青年律师,舜江所分配其一定数量的案件,并按照其实际所作的工作参与分配。这是输血和造血并进的一种发展模式。
3.多措并举,建立青年律师对律所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除了上述措施之外,舜江所还采取多种举措,全方位地关心青年律师的学习、生活和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让青年律师对律所有归属感。
(1)舜江所的党组织、团组织关心青年律师的思想状态,吸收青年律师中的优秀分子加入党团组织。舜江所党支部每月均会开展活动形式多样的党日活动,并且积极邀请党外人员也参与到活动中,青年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各次活动中也能得到不同程度的彰显。
(2)舜江所每个月还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团队活动,既缓解了律师平日工作的压力,同时也极大的增强了律师的凝聚力。
(3)舜江所还为每位律师举办生日派对,更是让大家感受到律师并不是各自为战,每个人都是舜江所这个大集体不可缺少一员。
青年律师成长困境有着明显的体制烙印。但是在培养青年律师这一任重道远的事情上,浙江舜江律师事务所杨延根主任说过:做比不做好,早做比迟做好。青年律师是律师事务所的新生力量、后备力量,是律师事务所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律师事务所应当凝聚共识,从根本上树立重视青年律师培养的理念。将青年律师培养作为舜江所发展的重中之重。
杨彩琴 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