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8日,我区司法局举办了“上虞区第二届青年律师辩论赛”,我所王丹妮、祝香林、阮浩、王梦倩四位同志以舜江律所辩论队形式,参加了此次辩论赛。区司法局领导、区法院刑、民庭领导以及绍兴市律师协会领导等到场观看了比赛,并对比赛进行了点评和指导。
舜江所四位律师参与的辩题是“李刘二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围绕在追赶寻事王某过程中,最后王某溺水身亡,李、刘二人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是无罪展开辩论。舜江律所作为辩方,立足的观点是李、刘二人不构成犯罪。围绕这一观点,浙江舜江律师事务所律师从法条出发,讨论犯罪因果关系问题,综合事实与控方展开一番唇枪舌剑,获得在场评委及观众的好评。经过三场唇枪舌战的精彩辩论,我所阮浩律师、祝香林实习律师、王丹妮律师、在众多优秀青年律师中脱颖而出,荣获“优秀辩手”以及“优胜奖”称号。团队也以91.8的高分名列前茅,获得了与赛人员的一致认可。
本次比赛是一次语言的较量,思维的碰撞,不仅增进了法律工作者之间的交流,更为年轻的法律工作者提供了一个提升展示自我的平台和机会。


辩论赛现场图片


赛后颁奖及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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