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绍兴市司法局统一安排部署下,根据上虞区《全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教育整治年”活动方案》的文件,浙江舜江律师事务所在杨延根主任的主持下,于2020年5月28日下午16时,在舜江所大会议室举行了律所人员的自纠自查活动,全体律师及其行政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本次活动。此次会议的召开,预示着我所“教育整治年”活动正式进入三阶段,也即深入剖析、对照查摆阶段。
随着“教育整治年”活动的向前推进,通过不断深入学习,我所全员进一步意识到了此次“教育整治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会议过程中,全体法律服务人员结合学习讨论情况,对照《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的规定,针对执业过程中的存在的小细节、小问题,毫不吝惜的分享和交流。杨主任号召全员不断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要通过加强思想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自重、自律、自警。
我所全员通过本次自查自纠活动,查找自身在政治立场、职业理念、职业道德、服务质量、廉洁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弥补不足,切实做到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我所将不忘初心,继续以坚定不移的步伐向前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