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律师“教育整治年”集中学习活动
舜江所积极落实绍兴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教育整治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在我所阮浩律师的主持下,于2020年7月25日,在本所会议室再次集中进行“教育整治年”的学习活动,全体人员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一共进行了三项议程:案例学习、《浙江省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学习和律所案卷归档统一规范学习。
会议先是通过两则律师风险案例的分析进入主题,分别是律师在有预判力的前提下仍与当事人签订违法合同、未妥善保管刑事案卷导致案卷信息泄露。这警醒并启示我所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遵守律师执业规范,切勿为了蝇头小利或人情世故而动摇立场,因小失大。
其次,我所律师集体学习了《浙江省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并对其中的一些法条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的解读。尤其是关于律所律师办案程序的方面,如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要注意证据原件的接收和保管工作,最好是留下证据的复印件,于开庭前联系当事人向法庭提供原件,避免律师保管不当丢失证据原件;要求当事人对证据三性作出承诺;在为当事人正式代理前,注意通过律师镖局,进行冲突审查等。
再者,阮浩律师发现在案卷整理过程中我所案卷归档中存在如材料不全、时间混乱、办案手续空白、装订不规范等问题,引起我所全体律师的重视并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
最后,杨延根主任总结本次会议,并基于律师教育整治年集中学习主题活动对我所不足之处提出建设性的改进建议。
在会议结束后,恰逢方园园和阮浩两位律师生日,我所便共同为其庆祝生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