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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暨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债会顺利召开

2022年4月12日上午9点,由浙江舜江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的浙江暨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诸暨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债权人通过“优破案”网络平台在线上参会。

截至2022年4月20日下午16时,经债权人会议线上投票表决,由管理人拟订的8项表决事项均获高票通过。

这样一份可喜的成果无疑是对管理人团队全体成员不懈努力的认可。我所在接受诸暨法院指定后,第一时间组建团队,分组、分片、多维度、全方位开展破产清算工作。

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全体债权人的支持和配合下,管理人团队成员“快速”、“全面”、“高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快速。2021年12月29日,我所被指定为破产管理人,2022年4月12日,暨阳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管理人面对疫情严峻的客观形势,在有限的时间内依法合规地完成会议召开的各项工作。尽显我所管理人团队工作的干练之风。

全面。虽然时间紧、任务重,但管理人依然细致、全面地开展各项工作。面对暨阳公司分公司、办事处、银行、工程项目、涉案法院遍布全国的情况,管理人有条不紊地通过多途径联系、运用表格化管理的模式,完成了前期摸排工作及尽调工作。充分展现了浙江舜江律师事务所细心的工作态度。

高效。本次会议,管理人灵活运用网络平台的线上优势,将一债会工作合理分段并派专人对接跟踪,及时消化本次会议较为繁重的签到、参会、表决等工作,从而使得管理人拟定的8个表决事项的均获高票通过。专业、高效的工作获得了法院和债权人的广泛赞誉。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今天取得的阶段性胜利,为管理人今后尽职尽责开展工作打下的坚实基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将继续保有对各债权人负责的使命感以及对社会的责任感,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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